随着经济活动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因区域开发、产业发展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所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越来越突出 环评公司,特别是因实施有关政策和规划所造成的各种环境后果己经成为影响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因此,“先评价后建设”是必要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中国环保立法史上的重大里程碑 环评报告书,将在极大程度上完善强化中国环保预防体系,对中国的环境保护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应当有替代方案的要求。现有的环境影响评价立法没有规定替代方案 办环评,就使得评价工作单位或者全盘否定拟议的活动 环评,或者全盘肯定拟议的活动。结果,在很多情况下山于不得不从事拟议的活动,评价结论也只能得出可以从事拟议活动的结论,而不管其环境影响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