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招生简介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6]57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6]175号)规定,为加强对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我省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招生专业考试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院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美术,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试。
其它事项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表演专业,少儿美术,必须参加我省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必须参加我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等专业,高考美术培训,必须参加我省舞蹈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且按艺术类政策招生的艺术教育(舞蹈教育)专业,也必须参加我省舞蹈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等专业,必须参加我省编导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理工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