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发现的问题
信号灯产品标准实施以来,检测中心以型式检验和现场验收相结合的监督方法,一体式交通信号灯杆,不断加强源头管理,依据国家标准实施质量监督检测和验收工作。从检测情况看,一体化交通信号灯,一次检测合格率在80%以上,综合产品设计和应用情况面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产品尺寸不符合要求。标准中除了对信号灯发光单元尺寸、图案的要求外,还增加了安装孔径要求:Φ200mm、Φ300mm、Φ400mm三种规格信号灯发光单元在信号灯壳体上安装孔的直径分别为Ф200mm、Ф290mm和Ф390mm,尺寸允许偏差±2mm。为满足信号灯后续应用中的发光单元互换提出要求。
(2)电源参数不符合要求。由于信号灯电源设计的问题,led交通信号灯,部分产品依旧存在启动和关闭延时、启动电流过高、暗亮或闪烁等问题,在影响信号灯的可视性的同时也可能给交通参与者错误的信号指示,甚至导致应用于部分地区的信号系统时出现故障。
(3)光学性能不符合要求。对于有配光设计面罩的信号灯,由于透镜面罩设计缺陷,易导致配光性能中个别角度的发光强度达不到要求。
(4)信号灯使用不规范。建设部门或基层交管部门标准化意识不强,存在使用复合灯、安装位置不当、数量设置不足等情况。
通常情况下,我们了解到,交通信号灯生产厂家,平时见到的交通信号灯分为两种,衡水信号灯,一种是用于指挥车辆的红、黄、绿三色信号灯,德令哈交通信号灯,供应交通信号灯,设置在交*路口显眼的地方,叫做车辆交通指挥灯;另一种是用于指挥行人横过马路的红、绿两色信号灯,设置在人行横道的两端,叫做人行横道灯。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相关的交通法规,以免违反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