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运输
锂电池运输首先需要提供对应的UN编号, 锂电池作为以下UN 编号,被分在第9 类杂项类危险品中:
UN3090,锂金属电池(Lithium metal batteries)
UN3480,锂离子电池(Lithium ion batteries)
UN3091,锂金属电池安装在设备中(Lithium metal batteries contained in equipment)
UN3091,锂金属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Lithium metal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
UN3481,锂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Lithium ion batteries contained in equipment)
UN3481,锂离子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Lithium ion batteries packed with equipment)
电池运输
符合以下条件的锂电池可作为非限制性普通货物进行航空运输:
1) 对锂含量的限制
(1) 对于锂离子或锂聚合物原电池,瓦特时功率不得超过20Wh,民航锂电池运输,锂离子电池组,香港电池运输,瓦特时功率不得超过100Wh。注:原电池亦称做电池芯。
(2) 对于与设备在一起包装的锂离子或锂聚合物原电池,瓦特时功率不得超过20Wh,对于与设备在一起包装的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组,瓦特时功率不得超过100Wh。
(3) 对于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或锂聚合物原电池,瓦特时功率不得超过20Wh,对于安装在设备中的锂离子或锂聚合物电池组,电池运输,瓦特时功率不得超过100Wh。
备注:额定瓦特时(Wh)应在电池上标明。对于在2009年1月1日前生产的电池,如果没有在外部标明,那么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还可以继续按原单位:毫安时(mah)进行收运。
(4) 对于锂金属电池,锂含量不得超过1g;对于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组,锂总含量不超过2g。
(5) 对于与设备在一起包装的锂金属电池,锂含量不得超过1g;对于与设备在一起包装的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组,电池运输注意事项,锂总含量不超过2g。
(6) 对于安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电池,锂含量不得超过1g; 对于安装在设备中的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组,锂总含量不超过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