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小火正常而转大火时,熄灭或闪烁不稳
原因:
1 大火的风门风量设定太大。
2 大火的油阀微动开关(风门最外那一组)设定不适当(设定得比大火的风门风量还大)。
3 油质粘度太高不易雾化(重油)。
4 旋风盘与油嘴间距不当。
5 大火油嘴磨损或脏污。
6 预备油箱加热温度过高,常压燃气锅炉定制,致使蒸汽使油泵送油不顺。
7 燃油锅炉里的油含水。
处理措施:逐步减小试验;提高加热温度;调整距离(在0~10mm之间);清洁或更换;设定约50℃左右即可;换油或排水。
《锅炉房设计规范》第13.3.6至13.3.8条规定: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燃气锅炉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次的换气量,换气量中不包括锅炉燃烧用风量。
燃气调压间等有操作危险的房间,应有每小时不少于3次的换气量,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并应有每小时换气不少于8次的事故通风装置。
燃油泵房和贮存闪点小于45℃的易燃油品的地下油库,朔州常压燃气锅炉,除了用自然通风外,燃油泵房应有每小时换气次数10次的机械通风装置,油库应有每小时换气6次的机械通风装置。
以上三条均是为了保证排除各房间内空气中易燃易爆油气而规定设置的小通风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