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的准确性无法得到保障。任何国家和机构都不保证查询的准确性,商标购买费用,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供查询的档案不够完备、不够准确以及检索人员对关于近似的审查尺度把握不准确,将应该视为近似的商标视为不近似而不予报告,不应视为近似的却判断为近似。
从查询的范围上看,某些国家只能查文字及数字商标,不能查图形商标。相对说来,文字商标及数字的查询比较简单,而图形商标的查询工作量大且难度较高,使得部分国家不接受关于图形商标的查询。因此,商标,在这些国家,人们无法在申请前通过查询来获得在先注册或申请的图形商标商标的情况,商标注册流程,因此不可能对是否会在申请过程中遇到障碍做到心中有数。
审查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商标转让合同效力审查主要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人民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
1、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中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商标起名原则,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审查被转让的商标是否为被冻结的商标以及办理了质押登记的商标。在冻结期和质押期内,未经质权人的同意,该商标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