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速机的注油量的规定
减速机或新更换的蜗杆副使用时,当运转150-300h后须更换润滑油,在以后的使用中应定期检查油的质量。对于混入杂质或变质的油须及时更换。一般情况下,啮合齿轮配件,对于长期连续工作的减速机,齿轮配件,须每500-1000h换油一次。对于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0h的减速机,每1200-3000h换油一次。
减速机应加入与原来使用牌号相同的油,不得与不同牌号的油相混用。牌号相同而粘度不同的油允许混合使用。
在换油过程中,搅拌器齿轮配件,蜗轮应使用与运转时相同牌号的油进行清洗(用煤油等会损害密封件,并影响润滑油的性能)。
蜗轮、蜗杆的标准模数m: mm
一系列:1 1.25 1.6 2 2.5 3.15 4 5 6.3 8 10 12.5 16 20 25 31.5 40
第二系列:1.5 1.75 3 3.5 4.5 5.5 6 7 12 14 18 22 30 36
优先采用一系列。
蜗轮分度圆直径d=mz z为蜗轮齿数。
在蜗杆传动中,齿轮配件,为了限制蜗轮滚刀的数目以及便于滚刀的标准化,就对每一标准模数规定了一定数量的蜗杆分度圆直径d,而把比值q=d/m,称为蜗杆的直径系数。d和q都是有标准值的,常用的标准模数m和蜗杆分度圆直径d以及直径系数q可以通过《机械设计手册》或者机械设计的专业教材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