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设置电梯:
1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2 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合肥家用电梯,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3 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复式楼家用电梯,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4 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5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根据国家规定,家用电梯不在特种设备监察的监管范围内,不需要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同时家用电梯的制造标准是推荐性标准,再加上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导致生产厂家制造的家用电梯“千奇百怪”,给电梯的使用、维修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1 井道布置带来的安全风险
家用电梯的安装位置是根据每个家庭的不同需求而确定的,尤其对于没有预留井道的住宅,其安装位置的安全性更难得到保证,三层家用电梯,有些家用电梯可能存在其井道下方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4层家用电梯,且未设置实心桩墩的情况,这给在井道下方经过的人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
随着电梯相关技术的不断成熟,电梯成本的不断下降,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增长,家用电梯逐渐成为我国电梯市场新的发展方向,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在别墅中加装家用电梯,同时越来越多的别墅也在建造时预留了电梯井道,家用电梯的数量逐渐增加,年产量已达到10 万余台。家用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电梯,其使用环境和使用目的的不同产生了特有的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