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场与配建停车场规划与建设。
1. 在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大型公交站场等可以实现自驾车辆与公共交通换乘的地段,应当同步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合肥停车场运营,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方便驾驶人停车和换乘。
2.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按照停车场专项规划,在储备土地中确定一定数量的用地,专项用于引进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中心城区功能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当规划一定比例,预留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
管理系统介绍。
停车场管理系统是由停车场管理软件、电脑设备、网络设备、车道设备组成的集合体。基于现代化电子与信息技术,在停车区域的出入口处安装自动识别装置,通过非接触式卡或车牌识别来对出入此区域的车辆实施判断识别、准入/拒绝、引导、记录、收费、放行等智能管理,其目的是有效的控制车辆与人员的出入,记录所有详细资料并自动计算停车费,实现对场内车辆与收费的安全管理。
(1)需办理月保的车主先到停车场收费处办理登记,缴纳月保费用(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领取月保号牌;
(2)月保车辆凭号牌停放,月保号牌禁止外借,禁止其他车辆使用,用户如更换车辆,写字楼停车场运营,需到车场办理手续
(3)月保车辆需每月按时缴纳月保费用(可预缴多月),停车场运营费用,过期按临保车辆处理;
(4)月保车辆进场需按指1定的月保区域停放,并将号牌挂放在所保车辆上,以便车管员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