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固废法对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作了哪些针对性规定?答:建筑垃圾产生量大、消纳任务重,固废法加大推进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力度,增加以下规定:一是要求政府加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建立分类处理制度,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二是明确国家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和管理措施,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工业固废处置,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体系。要求政府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应用。三是规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行为,推进综合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场所建设,保障处置安全,工业固废运输,防止污染环境。四是要求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备案。明确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五是规定建筑垃圾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和擅自倾倒、抛撒建筑垃圾的处罚等内容。
亮点三: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垃圾围城”成为全国大中型城市发展中的“痛点”。由此衍生的土地、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有差距。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启动了垃圾分类,其中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垃圾分类覆盖率已达到53.9%,其中上海、厦门等14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70%。实践证明,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主要手段之一,是防治环境污染的重要举措。新《固废法》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供了法治保障。
具体来看,广东工业固废,年均工业固废近30多亿吨、工业危废5000多万吨、废物200万吨及4亿吨的生活垃圾。固废处理的矛盾随着总量的不断提升,成为当前无法逃避的现实。固废产生强度高、利用不充分的同时,转移倾倒事件高发。另据相关数据,我国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33亿吨,历史累计堆存量超过600亿吨,占地超过200万公顷。而在废弃物处置方面,76个城市负荷率已经超过100%,近五分之二的城市废物处置设施负荷率在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