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策:
厂区内雨水均进入废水处理系统;或雨污分流,且雨排水系统具有下述所有措施:
①具有收集初期雨水的收集池或雨水监控池;池出水管上设置切断阀,雨水收集回用系统,正常情况下阀门关闭,防止受污染的水外排;池内设有提升设施,能将所集物送至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无法利用装置围堰、罐组防火堤控制事故液时,应关闭雨水系统的出口阀门、拦污坝上闸板,海绵城市雨水收集系统,切断防漫流设施与外界的通道,将事故液排入中间事故缓冲设施;
如果未设置中间事故缓冲设施,直接排入末端事故缓冲设施;
②具有雨水系统外排总排口(含泄洪渠)监视及关闭设施,广西雨水收集,有专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关闭雨水排口(含与清净下水共用一套排水系统情况),防止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进入外环境;
当区域排洪沟通过厂区时:
③如果有排洪沟,排洪沟不通过生产区和罐区,具有防止泄漏物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流入区域排洪沟的措施。当区域排洪沟通过厂区时:
1 )不宜通过生产区;
2)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和受污染的消防水流入区域排洪沟的措施。
3)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以及发表的《海绵城市(LID)的内涵、途径与展望》则对“海绵城市”的概念给出了明确的定义:
即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雨水收集系统厂家,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提升城市生态系统功能和减少城市洪涝灾害的发生。出台“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