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拒不服从大会管理、破坏展览秩序等其他行为,被大会认为对 广交会声誉或正常运营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被取消参展资格的企业。 五、参展展品要求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展品禁止参展: (一)《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参展展品范围(出口展)》规定之外的展品。 (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 口商品检验法》及其他有关出口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的展品。 (三)涉及商标、专利、版权,但未取得合法权利证或使用许可合同 的展品。 (四)在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药品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有不良 记录且未经复检合格的展品。 (五)被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侵权的展品。 六、参展企业须承诺接受和遵守广交会出口展的有关条款和管理 规定,包括《广交会出口展展位使用责任书》、《中国进出口商品交 易会出口展参展须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服务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