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融资租赁公司注册信息:
一、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申办条件(暂时办理外资,政策限制无内资名额):
1、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3、若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4、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5、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二、经营范围:
1、融资租赁业务
2、租赁业务
3、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4、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5、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延伸信息阅读:
深圳出台试点意见扶持前海融资租赁发展
近日深圳市金融办和市经贸信息委在深圳海关等部门的支持下,出台了《关于推进前海湾保税港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意见》,从市场准入、海关政策、跨境融资三个方面对前海发展融资租赁业进行扶持。
《试点意见》中涉及五条海关政策方面的意见:
第一,认定注册地址在前海湾保税港区红线范围内的融资租赁公司或租赁项目子公司为前海湾保税港区内企业,享受保税港区政策。
第二,允许注册在前海湾保税港区的融资租赁公司或租赁项目子公司,进口空载总量25吨以上的客货运飞机,并租给境内航空公司时,可参照《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国内航空公司进口飞机减免税管理的通知》规定,选择由融资租赁公司与境内航空公司共同向海关出具承诺保证书的方式提供担保。
第三,对注册在前海湾保税港区的融资租赁公司或租赁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空载总量25吨以上的客货运飞机,其承租人可以采取航空公司报关、租赁公司报备的方式享受国家相关规定的优惠税率。
第四,允许注册在前海湾保税港区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租赁项目子公司,从境外购入飞机、船舶或大型设备实行保税监管,并办理有关进境备案手续,租赁给境内区外企业时,由境内承租人按照租赁方式分期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允许选择由融资租赁公司与境内承租人共同向海关出具承诺保证书的方式提供税款担保。
第五,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划定临时飞机跑道和专用区域,用于为以租赁方式进口的飞机办理入境手续及停靠。
在跨境融资政策方面,《试点意见》提出,支持并协助注册在前海的融资租赁公司或租赁项目子公司,在能够提供完备的购买飞机、船舶或大型设备的交易材料,证明业务具有真实性背景的前提下,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通过债权、股权等方式引入跨境外币资金。
并且,支持注册在前海的融资租赁公司或租赁项目子公司,从香港经营人民币业务的金融机构引入跨境人民币资金,拓宽其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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