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是面向全国河道管理范围内大、中型及对防洪有较大影响的小型建设项目开展防洪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的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在河道 (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 工 水 道、行 洪 区、蓄 洪 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包括开发水利 (水电)、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跨河、穿河、穿 堤、临 河 的 桥 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口、排污口等建筑物,厂房、仓库、工业和民用建筑以及其它公共设施;
涉 河防洪评价 建 筑 物 种 类 繁 多,涉 及 到 公 路、铁路、水运、能源、化工、电力、岩土、市政等诸多领域,多种学科交叉,因此编制导则不可能面面俱到,条文也比较简化,概括性较强;编制防洪评价人员很难把握评价的重点和深度,针对某一特定涉河建筑物进行评价时也就往往无从下手;更是由于目前编制单位专业资质不同,掌握资料情况千差万别,编制报告的水平及侧重点各异,不能反映管线建设对河道防洪的影响,影响了报告的审查和批复。
防洪综合评价: 项目建设与有关规划的关系及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是否符合防洪防凌标准、有关技术和管理要求; 项目建 设对河道泄洪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的影响分析; 项 目建设对堤防、护岸及其它水利工程和设施的影响分析; 项目建 设对防汛抢险的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 施是否适当; 项目建设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分析。
?防治与补救措施: 建设项目影响的防治措施( 含运行期 与施工期) 根据建设项目类型及影响程度分别确定。对水利规 划的实施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应对其总体布置、方案、建 设规模、有关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 并提出有 关补救措施; 对河道防洪水位、行洪能力、行洪、引排能力 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应对其布置、结构型式与尺寸、施工 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 并提出有关的补救措施; 对现有堤 防、护岸工程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 应对其布置、结构型 式与尺寸、施工组织设计等提出调整意见, 并提出有关的补救 措施; 对防汛抢险、工程管理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应对其 工程布置、施工组织、工期安排等提出调整意见, 并提出有关 补救措施; 对河势稳定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应对其工程布 置、结构型式、施工方案及施工临时建筑物设计等提出调整意 见, 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对其它水利工程及运用有较大影响 的建设项目, 应对其工程布置、结构型式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提 出调整意见, 并提出有关补救措施; 其它影响补救措施, 包括 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影响的补救措施等。对防洪工程的 影响须提出明确的影响内容和范围, 采取防治与补救措施, 并 对工程量进行初步估算。
要注重防洪评价基本情况的介绍。只有防洪评价基本情况介绍清楚,才能判断防洪影响情况。为尽量避免评审专家提出基本情况介绍不充分或不太清晰的问题,除了要注意收集大量的资料外,还要实行“拿来主义”,去伪存精,进行甄别,同时要善于挖掘资料。有时受工程设计阶段、工程规模等因素的制约,甲方提供的材料十分有限,这就要防洪评价挖掘资料,使报告丰富起来,防洪影响评价资质,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资料库,还可以利用网络资源。 要注重施工防洪影响分析。施工防洪影响分析是报告的薄弱环节,为此,一方面要加强总结,对主要的施工方案进行归纳;另一方面,对不太熟悉的施工方案,可以通过网上搜索相关施工案例、查阅资料、向设计人员和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请教等方式,加深认识,掌握规律,提高施工影响评价的准确性、专业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