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进出口通关制度主要特点
(一)在提供D保的条件下暂时免纳进出口税;
提供D保是货物暂准(时)进(出)口并免纳进出口各税所必须遵守的条件之一,这也是海关确保货物将来能按规定复出口或复进口的保全措施。
(二)原则上免予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
货物暂准进出口使用后还需在规定期限复出口或复进口,因而并不属于实际的进出口货物。
(三)为特定使用目的的进口或出口,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或进口;
这是货物暂准(时)进出口并免纳进出口各税的前提条件。
代理出口销售的核算
代理出口销售业务是指外贸企业代理国内委托方办理对外洽谈、签约、托运、交单及结汇的全过程,或只代办对外销售及交单结汇的出口业务。如只代委托方办理对外成交,而不负责发运及交单结汇,或只办理发运、加工、整理、改装等部分业务,均不属于代理出口业务。代理出口销售业务的盈亏应由委托方负担,即受托方不垫付商品资金,不负担基本费用,不承担出口销售盈亏,可按代理协议收取代理手续费。
⑴、帐户设置。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结算代理出口业务的款项时, 出口货代,通过“应收帐款”或“应付帐款”帐户。同时设置“代理出口销售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应收外汇帐款”等帐户。
⑵入帐时间。根据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委托人在向受托方交付委托代销商品时就应该纳入受托方的会计核算和监督之下,但是鉴于对W交易这种特殊的贸易方式特别是门到门等贸易方式的出现,受托方无法对受托代理出口商品进行有效监控,所以在在实际操作中,一般在代理出口销售结汇,并与委托方办理结算后在入帐。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
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作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服务过程中,导致委托人的损失,中国到印度 出口货代,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在约定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保险。
国际货运代理的责任保险,通常是为了弥补国际货物运输方面所带来的风险。这种风险不仅来源于运输本身,而且来源于完成运输的许多环节当中,如运输合同、仓储合同、保险合同的签订、操作、报关、管货、向承运人索赔和保留索赔权的合理程序、签发单证、付款手续等。上述这些经营项目一般都是由国际货运代理来履行的。一个错误的指示、一个错误的地址,中国到柬埔寨 出口货代,往往都会给国际货运代理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国际货运代理有必要投保自己的责任险。另外,中国到文莱 出口货代,当国际货运代理以承运人身份出现时,不仅有权要求合理的责任限制,而且其经营风险还可通过投保责任险而获得赔偿。